立足本职岗位 践行司法为民

2016-12-06 16:37:20 132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整风行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实际,认真践行司法为民。 立足实际服务群众。 立案环节。加强对农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诉讼)知识掌握少的实际,在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整风行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实际,认真践行司法为民。
  
  立足实际服务群众。
  
  立案环节。加强对农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诉讼)知识掌握少的实际,在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双语(维吾尔语、汉语)滚动播出的基础上,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摆放了双语(维吾尔语、汉语)的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举证须知、诉讼风险的提示等,供当事人参阅;设立了导诉台,选配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双语的法官为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或不懂少数民族语言汉族群众)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配备了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只要轻轻点击触摸屏上的栏目,便可获知法院的简介、诉讼指南、法律法规等自己所需要的各项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审判环节。对涉及不同民族的案件,由民汉法官组成合议庭,配备双书记员使用两种语言(维吾尔语、汉语)记录和现场翻译(两种语言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依法保护各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便民方便群众。
  
  从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及时与法院沟通交流的实际出发,及时对外公布了伽师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安装了供当事人使用的免费WAIFI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只要当事人打开手机轻轻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实现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诉讼咨询、情况反映、信访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
  
  加大巡回法庭审理工作力度。从落实司法为民、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实际出发,将“坐堂问案”变为“巡回办案”,主动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农家庭院、田间地头,通过拉家常、谈法制、讲和谐,让司法温暖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切实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又取得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送去了新动力。(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