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特邀调解员制度初见成效

2019-08-21 21:34:15 57
本网讯(通讯员:李忠银)2019年7月22日,永善县人民法院聘任两名特邀调解员,对院机关民商事简单案件进行诉前和诉中调解。两名特邀调解员一名是永善法院退休干警、一名是永善检察院退休干警,具有调解工作经验。 通过一个月的运行,特邀调解员制度基本达到
 本网讯(通讯员:李忠银)2019年7月22日,永善县人民法院聘任两名特邀调解员,对院机关民商事简单案件进行诉前和诉中调解。两名特邀调解员一名是永善法院退休干警、一名是永善检察院退休干警,具有调解工作经验。
  
  通过一个月的运行,特邀调解员制度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案件基本上是熟人之间甚至是亲人之间的纠纷,一些当事人诉讼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是希望通过诉讼实现对感情的修复,或者是希望对方给自己一个心理上的安慰。例如,我院特邀调解员调解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对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生育了一个子女,现在三岁多,男方在浙江打工,女方在县城务工,子女由男方父母看管。后因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女方诉至法院要求她能探望子女,特邀调解员电话联系了男方,男方同意女方的要求,但表示子女随他的父母在一起生活,主要是他的父母说了算,他可以委托他母亲来处理这个事情。特邀调解员了解了情况后,与男方父母联系,男方母亲表示,女方要来探望子女是可以的,但是,他们分开半年了,女方没有给过子女抚养费,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否则不允许女方探望,特邀调解员将双方通知到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女方表示不是她不给抚养费,而是男方的父母不主动和她沟通,她探望子女他们总是拒绝,她现在打工收入也不高,愿意力所能及的给付抚养费。最后,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女方同意每月给付男方子女抚养费,男方保障女方的探望权,使得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许多时候,由于固有的偏见,双方当事人找不到一个良好对话的平台,导致积怨越积越深。特邀调解员的职责一方面是调解,另一方面是为双方创造平台,对当事人进行引导,修复情感,让双方能理性面对问题,而最终将矛盾纠纷彻底解决。
  
  截止至2019年8月21日,特邀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9件,同期永善法院院机关收民商事案件123件,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案件占收案总数的15%,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案件大多是争议较小的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立案庭在收到民商事案件后,先对案件进行评估,有调解可能的,交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解决纠纷的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在下步工作中,我院将增加特邀调解员数量,拟将特邀调解员制度推向四个基层法庭,并不断完善制度,切实推动该项工作取得实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