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法院公开审理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达400万余元

2019-12-04 18:23:43 57
本网讯(李浩然)为推进庭审实质化,彰显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某、丛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新源县公安局干警、检察院干警、人民陪审员代表及群众共计3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本网讯(李浩然)为推进庭审实质化,彰显司法公正。2019年12月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某、丛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新源县公安局干警、检察院干警、人民陪审员代表及群众共计3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为办好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开庭前认真地阅看了全部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充分进行质证,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解,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从某自2016年11月起,共同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4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反映出新源县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地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不仅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对广大群众起到了警示作用,真正地做到了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