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政治部开展 “三个以案”“三个规定”教育学习

2020-05-11 13:37:07 66
本网讯(通讯员:孙志刚)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
本网讯(通讯员:孙志刚)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三个以案”“三个规定”教育学习活动提出了要求。
  
  要以张坚案为典型,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规章、制度,不触碰红线、底线和高压线,谨慎用权,切实算好人生“七本账”。
  
  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大练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审务督察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严防学习工作两张皮,确保以良好的作风、廉洁的形象,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要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及法院八小时外干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净化朋友圈、生活圈,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