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兴业法院巧妙保全赢认可

2020-05-29 20:42:53 88
钱打进法院账户,我就放心了,我信任法院。这会,申请人紧绷的心方才松懈下来。 申请人宋某与被申请人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申请人宋某于2020年5月25日向兴业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
 “钱打进法院账户,我就放心了,我信任法院”。这会,申请人紧绷的心方才松懈下来。
  
  申请人宋某与被申请人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申请人宋某于2020年5月25日向兴业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肇事车辆,保全金额为3万元。
  
  经了解,该车即将被放行,不立即实施将会使当事人合法利益受损,案件移送执行局的第一时间,执行干警便立即前往肇事车辆所在地兴业县小平山镇对该车进行查封、扣押。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又因肇事车辆的停车费问题,争执不下。为避免判决后出现执行困境,执行干警在当地交警的协助下,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执行干警亦从中得知,被申请人现正处复工阶段,若查封、扣押该货车,会带来诸多不便,且其愿意以现金作为担保,而申请人并非一定要查封、扣押该车辆,其申请保全目的是希望能够保障判决后权利的实现。出于人性化执行,执行干警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巧妙运用保全措施,即以被申请人的3万元现金担保,代替查封、扣押肇事车辆,既实现保全与复工“两不误”,又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兴业法院在积极加大保全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助力复工复产,亦从源头上为执行工作“减压”。
  
  (叶桂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