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疗店因失误致顾客被烧伤 闹事不成终将赔偿受害方

2020-06-10 21:39:29 161
本网讯(郑云霞、杨珍贞)近日,林某在自己经营的美容理疗店为霍某提供拔火罐服务时,因操作失误,不慎将拔火罐用的酒精洒到霍某的身上,致霍某后背部分被烧伤并住院接受治疗。 治疗过程中,双方约定由林某承担霍某住院费用,并按月支付后期疤痕恢复药物的相
 本网讯(郑云霞、杨珍贞)近日,林某在自己经营的美容理疗店为霍某提供拔火罐服务时,因操作失误,不慎将拔火罐用的酒精洒到霍某的身上,致霍某后背部分被烧伤并住院接受治疗。
  
  治疗过程中,双方约定由林某承担霍某住院费用,并按月支付后期疤痕恢复药物的相关费用,但林某在支付了医疗费用后对后期疤痕恢复药物费用分文未付,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林某不但不按约定赔偿相关费用,反而受到社会上“谁闹谁有理”“谁闹的凶谁就能得益”的不良影响,到霍某工作场所大闹,试图让霍某迫于“舆论”压力不再向其主张后期费用。霍某为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林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林某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共计8900元。
  
  承办法官王帆考虑到霍某出院后还需定期治疗,不仅急需治疗费用,且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打官司,遂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对立,王帆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一方面通过讲法理,引用类似案例让双方当事人对侵权责任有一个正确认识;另一方面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谅解对方,劝原告体谅被告做生意不易,发生事故并非被告所愿,且在事故发生后被告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原告治疗,同时劝被告设身处地考虑原告身体受伤所承受的痛苦。在王帆法官悉心开导和倾力调解下,被告认识到自己不按时赔偿医疗费及闹事行为确实对原告带来了严重伤害。原告也体谅到被告复工复产不易,放弃主张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用等其他费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全部赔偿费用3400元。
  
  法官点评:拔罐烧伤顾客,作为店家理应为其服务中的过失给顾客造成对伤害承担责任。本案中,被告虽然是无心之失,但造成原告受伤的事实清楚,想要通过不理智的方式让原告迫于压力,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也从来不是冷酷无情的,只有在忠于法律的同时,关照到每个当事人的冷暖心情,才能让‘冰冷’的法条变得有人情味,让公正司法深入人心,充分彰显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