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首家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在新源法院揭牌成立

2020-07-02 12:12:39 170
本网讯(古丽孜拉、李浩然)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创新举措,在新源法院统筹、县各支行及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下,6月30日,伊犁州首家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在新
 本网讯(古丽孜拉、李浩然)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创新举措,在新源法院统筹、县各支行及保险公司的积极配合下,6月30日,伊犁州首家“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在新源县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揭牌后,新源法院与金融业代表签订了新源县金融系统与新源法院签订了纠纷诉调对接“双绿色通道”合作备忘录。“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在新源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庭,采取“特邀调解员+诉调法官+记录员”团队办案模式,由特邀调解员派驻调解、法官入驻业务指导、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日常联络。
  
  新源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推出“法院+银行”模式合力化解金融纠纷,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对于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且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
  
  “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是新源法院加快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新举措,旨在构建多元调处、多方联动的金融纠纷调解网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旨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金融调解不收取费用、便捷高效、不伤和气的优势,妥善化解金融纠纷,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率,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据了解,此机制推行以来,成功调解金融纠纷6起,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