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我助力 调解促和谐

2020-09-29 13:02:01 180
9月26日,新源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审结了一起维权的劳动争议案件。据悉,2019年7月,原告李某某在被告王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双方约定王某每天向李某现结支付劳务费350元,务工结束后经结算王某某尚欠李某某劳务费2550元未结,李某某遂诉至新源县人
  9月26日,新源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审结了一起维权的劳动争议案件。据悉,2019年7月,原告李某某在被告王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双方约定王某每天向李某现结支付劳务费350元,务工结束后经结算王某某尚欠李某某劳务费2550元未结,李某某遂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
  
  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法院与被告取得联系,约定在法院双方见面协商支付劳务费事宜,经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员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双方约定王某某在9月底前向李某某支付剩余劳务费2550元。眼见偿付时间即将到期,被告王某某并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本院调解员多次和王某某沟通联系,王某终于在还款截止10天后付清了劳务费。经过多元解纷调解员的积极努力,李某某的维权之路,终于落下了帷幕。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新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日益增多。其中不乏像李某某这样的弱势群体,本院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也积极引导了解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情况下,积极提供无障碍司法服务、加大对弱势群体维权的保障力度、努力为他们诉讼提供便捷、尊重和平等对待每一位弱势群体当事人,在审判工作中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高了办案效率的同时也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