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执行不可取 法院亮剑促执行

2020-12-16 19:17:42 95
2017年,邵某将实际承包人为尤某的80亩土地转包给陈某种植11年,承包费共计193,600元,陈某已向被执行人邵某全额支付。但在申请人陈某种植一年后,2018年该村村委会将该地块长期低价承包,且实际承包人尤某在不告知村委会的情况下将此地转包给邵某,邵某又
  2017年,邵某将实际承包人为尤某的80亩土地转包给陈某种植11年,承包费共计193,600元,陈某已向被执行人邵某全额支付。但在申请人陈某种植一年后,2018年该村村委会将该地块长期低价承包,且实际承包人尤某在不告知村委会的情况下将此地转包给邵某,邵某又转包给陈某,因此村委会将该地块予以收回,致使陈某与邵某合同无法履行,陈某要求邵某退还土地承包费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新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邵某返还陈某土地承包费170600元(扣除1年承包费xx)。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邵某依旧不履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既不到场,亦不履行法律义务。在得知其有数十头牛后,执行法官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问题,但被执行人一再拖延拒绝履行。
  
  该院执行工作分管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专题研究,不畏严寒集中干警到被执行人邵某家中,耗时5小时才将被执行人邵某大大小小15头牛强制扣押完毕。当被执行人在扣押清单上签字时才真正意识到,自家的牲畜真的要法院强制扣押了,便承诺三日内将凑齐案款,履行法律义务。三日后,被执行人带着一手提袋的现金到法院缴纳案款,当日申请人收到了执行到位的180479元(包含诉讼费等费用)案款,申请人连连对承办人的执行效率表示十分认可,对执行干警敬业的工作态度赞不绝口。
  
  在执行过程中,新源县人民法院干警严肃执法、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展现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的决心和信心,也给群众上了一堂现实生动的普法宣传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此,执行法官敦促被执行人,主动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不要试图挑战司法权威,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要以身试法,法律尊严不容践踏!(胡俊晓 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