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无讼乡村”建设

2020-12-18 17:54:24 77
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海努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转包合同矛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案结事了,基层人民法庭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获群众点赞。 原告乃某于2017年4月5日,将自己的90亩承包地转包给被告托某,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
  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海努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转包合同矛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案结事了,基层人民法庭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获群众点赞。
  
  原告乃某于2017年4月5日,将自己的90亩承包地转包给被告托某,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每年承包费12000元,合同签订当天,被告支付了24000元的承包费。后来原告回家后将此事告诉家人,家人坚决反对,认为转包时间过长,只同意转包两年。原告乃某无奈之下找到被告托某商量,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两年后被告托某将土地返还给原告乃某耕种。
  
  两年时间很快过去了,当原告乃某准备收回土地时,被告托某却不同意了,认为双方有签订了土地专报合同,上面明确约定转包年限为5年,现在原告收回土地显然是违约,况且他已经又把此耕地承包给了第三人,承包期限为5年,现在也没办法还给原告。原告乃某诉称双方后来达成了口头约定,被告应该履行承诺,如果不还地也可以,要按照现在的土地承包费给付。双方僵持不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到了察布查尔县法院海努克法庭。
  
  海努克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当即通过电话传被告托某到庭进行调解。调解中吐尔汗江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观点意见,消除双方之间的隔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被告托某一次性支付剩余三年的土地承包费36000元,并补偿原告5000元费用,并当即履行31000元,余款于一周内全部付完。近日,本案原告乃某在拿到余款1000元后,特地前往法庭向法官表示感谢,说“吐尔汉江大哥,真是我们的贴心人,法庭就在家门口,解决矛盾太方便了”。
  
  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现有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位于县域的最西边和最东边的乡镇。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着力将两个法庭打造成“枫桥式法庭”,两法庭全年办理案件336件,其中调解案件271件,调解率80.65%,。同时两法庭还积极把自己摆进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中,定期指导乡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定期分析辖区内诉讼案件情况提交给乡镇政法委,提出司法建议,多渠道多形式共建“无讼乡村”。(格玉洁 吐尔汉江·孜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