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公安宣传硕果累累

2016-02-02 16:25:11 125
2015年度,大荔县公安局宣传报道获得大丰收,共在报刊杂志发表新闻稿件和摄影、文学作品332篇,在互联网和公安网刊发各类信息4071条,年终考评在去全市名列前茅。 2015年,大荔县公安局坚持把公安宣传列为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他们制定详细的
  2015年度,大荔县公安局宣传报道获得大丰收,共在报刊杂志发表新闻稿件和摄影、文学作品332篇,在互联网和公安网刊发各类信息4071条,年终考评在去全市名列前茅。
  
  2015年,大荔县公安局坚持把公安宣传列为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他们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规划,明确责任和各项任务目标,局长、政委亲自抓,政工办主任具体抓。通过在所、队都设立信息员,聘请“公安宣传之友”,并与媒体记者加强联系。组织业务培训,下基层采风,坚持走专业新闻工作者与业余宣传员相结合道路,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强化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壮大公安宣传力量。
  
  在宣传报道中,他们注重宣传工作正能量的发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平安创建”取得的成果鼓与呼。2005年,他们结合“学汪勇”活动在《渭南日报》设立<寻找最美警察>专栏,报道“学汪勇”活动成果。先后推出了袁烨、赵海、杨景奇、王小江、朱坤尧、边建宏、刘鹏、石建州和东关、安仁、下寨派出所以及车管等一批汪勇式民警和学汪勇先进集体。这些典型的宣传,在警营引起强烈反响,让民警感受到“时代楷模”就在身边,就在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中。从而推动了学汪勇活动的深入开展,大荔公安被推荐为全省公安系统“学汪勇”先进集体。今年,他们结合开展“亮剑”行动,又在《渭南日报》开辟了《大荔公安“亮剑”行动系列报导》栏目,对行动中取得的重大战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有力地鼓舞了士气,使大荔“亮剑”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显赫战果,东关派出所20多天就破获刑事案件108起。
  
  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唱响公安宣传工作主旋律,是大荔公安宣传工作的又一特色。2015年,大荔县公安局结合农村治安新形势和新特点创新管理,推行农村治安分级管理并取得成功。为了及时总结这一经验,推广这一“大荔模式”,宣传科组织宣传专干和“公安之友”多次下基层,先后到安仁、石槽、下寨、羌白和赵渡等派出所采风,组织座谈,走访群众,采写新闻稿件,拍摄电视专题片。撰写的《大荔公安推行农村治安管理新模式》一文被《陕西日报》在<要闻>版头条位置刊登,并先后被《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和《渭南电视台》采用。撰写的通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同州唱响平安歌》和《中国枣乡卫士情》等新闻稿件在报刊发表后,引起极大反响,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不仅收到了宣传大荔公安,赞美大荔公安的社会效果;还总结推广了大荔公安队伍建设和“平安创建”的先进经验,在为公安工作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宣传报道中,他们还注重占领电视、网络阵地,并建立对外宣传的“网上公安”、“大荔公安微博”和“公安微信群”。充分发挥多种媒体宣传优势,及时报道“秦风”战役和“亮剑”行动取得的重大战果,宣传“平安创建”和公安队伍建设获得的佳绩,宣传公安民警爱民为民的好人好事。去年以来,他们先后组织拍摄电视专题和新闻片46部,其中有19部在陕西电视台播放。网络和微信上发表的爱民信息,不少网民都“点赞”表示满意。
  
  (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