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大闹派出所 警方依法将其拘留

2018-07-12 16:43:27 94
本网讯(通讯员:冯孝炜、王淼)近日,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接到县局指令:正阳派出所有一醉酒人员闹事,故意将办案区牌子损坏,迅速派警前往处置。 接警后,八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正阳派出所后,在其办案区内看到一醉酒男子正在大吵大闹。经查
  本网讯(通讯员:冯孝炜、王淼)近日,平利县公安局八仙派出所接到县局指令:正阳派出所有一醉酒人员闹事,故意将办案区牌子损坏,迅速派警前往处置。
  
  接警后,八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正阳派出所后,在其办案区内看到一醉酒男子正在大吵大闹。经查,醉酒男子系正阳镇南溪河村村民李某某,7月9日18时许,李某某因准备在邻居王某某门前路上堆沙、找王某某商量时,二人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正阳派出所民警处警时李某某不听劝解、仍然吵闹,且发现其有饮酒行为,民警遂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李某某到正阳派出所后,在办案区继续吵闹,辱骂民警,提出无理要求,并故意损坏正阳派出所办案区人身检查室检查牌,吵闹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
  
  李某某醉酒后在派出所大吵大闹、辱骂警察并故意损毁财物,严重扰乱了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目前,李某某已被平利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并被送往平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