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多举措严把案件进出口“安全关”

2014-05-04 14:35:56 181
商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注重发挥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案件管理方式,严把案件进出口安全关,有力推动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严把案件进口关。针对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该院案管中心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对犯罪嫌疑人常
  商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注重发挥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案件管理方式,严把案件进出口“安全关”,有力推动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严把案件进口关。针对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该院案管中心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对犯罪嫌疑人常住地、案发现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管办坚决不予收案。审查案卷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查看卷宗装订、封面和目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对卷宗封面涂改、填写不全、卷宗材料装订混乱的,一律要求移送机关进行补正。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对羁押的嫌疑人,按程序审查接收卷宗;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既要审查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又要审查嫌疑人通讯方式是否顺畅,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最后还要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对一些敏感类案件,案管办工作人员收案时,尽可能多地向公安机关了解信息,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及时向办案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严把案件出口关。首先动态监督办案期限。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和人工流程监控,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办案期限分别进行预警、监控,建立办案期限预警台帐,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杜绝超期办案现象的发生。其次,严格审查法律文书是否错漏。查看审批手续、领导审签、填写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属案管办统一开具、登记备案等情形,杜绝文书漏填、文号混乱等现象发生。再次,重点审查证据收集。案管办对每起办结后需要移送的案件,着重对侦查卷宗中的讯问(询问)笔录内容、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涉案款物的处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以及重大案件是否附有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重新审查,对存在缺陷的证据,及时予以补正。除此之外,案管中心每月末与业务部门联运协作,对网上办案系统、案管工作台账进行比对核实,就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提出完善建议。
  
  截止目前,该院案管中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158件,共对3起不属于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对11起案卷材料不齐、装订不规范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正,对7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对办案部门进行口头预警和书面预警19次,纠正法律文书错漏5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促进了办案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