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依法追诉犯罪 做到违法必究

2014-05-05 15:42:32 100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针对该院追诉的杨某强奸一案,在7日内快速审结报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党某某、惠某某、张某、赵某、张某某、杨某某、李某(均已报送商洛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洛南县城某宾馆赌博期间,由赵某打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针对该院追诉的杨某强奸一案,在7日内快速审结报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党某某、惠某某、张某、赵某、张某某、杨某某、李某(均已报送商洛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洛南县城某宾馆赌博期间,由赵某打电话将洛南县某中学女学生小某骗至嫌疑人杨某等人赌博宾馆房间中,惠某某、杨某、李某、张某等人先后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受害人小某实施了强奸,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党某某、惠某某、张某、赵某、张某某、杨某某、李某等人抓获归案,嫌疑人杨某一直在逃,公安机关将此案报送洛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追诉。2014月2月17日,杨某向洛南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洛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二人以上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妇女,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四)项规定,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将杨某强奸案报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