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批捕首例销售假药案嫌疑人

2015-06-19 10:25:24 83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科经审查依法对嫌疑人薛某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 嫌疑人薛某系我县四皓镇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14年五、六月份,嫌疑人薛某在明知特效金骨痛胶囊系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药品批号的情况下,仍从一陌生人处以100余元的价格购买特效筋骨
  近日,我院侦查监督科经审查依法对嫌疑人薛某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
  
  嫌疑人薛某系我县四皓镇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14年五、六月份,嫌疑人薛某在明知“特效金骨痛”胶囊系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药品批号的情况下,仍从一陌生人处以100余元的价格购买“特效筋骨痛”13盒欲销售。10月24日洛南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在该卫生室执法检查时,发现薛某已将3盒“特效筋骨痛”加价销售给附近村民。后经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鉴定,薛某购进的“特效筋骨痛”为假药。
  
  2015年6月10日洛南县公安局以薛某涉嫌假药罪提请批准逮捕。由于我院近年来从未受理过此类案件,办案人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就嫌疑人购进的假药是否可能造成人身健康危害后果的法律适用问题,查阅了相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药品管理法规。经审查认为,嫌疑人薛某销售的“特效筋骨痛”的行为足以危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遂依法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