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促质量 评查结果促规范

2015-08-24 16:23:07 149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近期洛南县检察院案管办以专项整改为契机,商洛市检察院转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评查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近期洛南县检察院案管办以专项整改为契机,商洛市检察院转发的《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评查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结合县委政法委制定的《关于在全县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在评查过程中着力提高认识、创新工作、健全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使案件评查有始有终、高效运行。
  
  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在评查活动中逐步树立每位干警的担责意识,改变过时观念。通过广发宣传,大力增进检察人员对案件评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阻力和误会,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高效畅通的案件质量评查新模式。
  
  统一评查范围和标准。在评查中依据高检院《检察工作执法基本规范(2013)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院民事诉讼监督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等规定制订了具体、细致、便于操作的评查体系和标准。使案件评查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评查机制。在评查中重点建立问责纠错机制。对于一般的办案过错问题,通过相应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处理;对于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在批评教育的同时,甚至要给予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同时在评查中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过程。使案件评查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发展。
  
  (孟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