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检察院开展《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

2020-06-05 20:53:06 17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内部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实现党建业务双丰收。近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内部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业务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实现党建业务“双丰收”。近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会议。会议由副检察长、院党支部书记曹昌选主持。
  
  主讲人支部副书记汪安平结合新旧《条例》的对比,从《条例》的组织框架、修订的目的意义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了全面讲解,同时他还就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意义以及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呈现的新趋势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汪安平同志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参加培训的全体干警更加清晰的了解《条例》的要求,加深了干警对《条例》记忆理解,使全体干警对机关党建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的认识。
  
  副检察长、院党支部书记曹昌选同志对此次培训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做优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要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特别是新修改部分要深入研究,理解掌握思想内涵。二是强化担当,切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院党干警要以新修订《条例》要求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更新个人的知识库,认真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力争在各个领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转化成果,促进检察业务与机关党建双丰收。全体干警要将专题培训的内容吃深、吃透,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将本次培训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成为思想境界的升华和工作能力的提高,真正实现这次培训的目的。
  
  (李春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