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两岸检察携手共治“母亲河”

2020-08-31 18:52:55 84
本网讯(赵愿)8月26日上午,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永和县人民检察院精心筹备的携手共治母亲河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在延川县如期召开。临汾市院副检察长李明,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青峰,永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元福,永和县院检察长马辉东,副检察长蔚福林及相关
 本网讯(赵愿)8月26日上午,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和永和县人民检察院精心筹备的“携手共治母亲河”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在延川县如期召开。临汾市院副检察长李明,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青峰,永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元福,永和县院检察长马辉东,副检察长蔚福林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延安市院副检察长贺国彪,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白雪,延川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白焕毅,县政府副县长惠涛,延川县水务局、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和乾坤湾镇、延水关镇、大禹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延川县院检察长贺晓艳,副检察长李宏斌及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延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修谦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延川县院检察长贺晓艳致了欢迎词,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延川县情和延川检察院基本情况,阐明了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和意义。她指出,本次座谈会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治理保护方面所提出的“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等要求的贯彻落实,是探索如何完成好这项重要任务和巨大挑战的有效举措。她号召两岸检察干警携起手来,勇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任,共同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担当好“母亲河”的保护者和捍卫者。
  
  永和县院副检察长蔚福林和延川县院副检察长李宏斌分别就两县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局长王双成、延水关镇党委书记刘娟、县河长办副主任刘建华分别就分管工作和区域内黄河治理情况作了汇报和表态发言。会上,两院还签订了《关于建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协作机制》,为今后携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永和县院检察长马辉东指出,《协作机制》的签订意义深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延川县院和永和县院主动担当作为的重要行动。他表示,下一步将与延川县院多沟通、多交流、多学习,在携手治理好母亲河的同时,更多领域探索公益诉讼工作,真正把《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实现双赢共赢。
  
  永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元福指出,永和与延川一衣带水,睦邻友好,本次交流座谈对永和县院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对进一步做好做实公益诉讼工作具有强大推动作用。表示将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按照“常态协作、资源共享、区域联动、优势互补、通力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延川县院共同携手解决两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为黄河生态良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临汾市院副检察长李明指出,黄河流域是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黄河生态保护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责所在。过去的一年,沿黄检察机关共同努力、积极作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新担当。今后,要加强检察监督,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监督合力,保证“四乱问题”不反弹,为整治黄河污染、改善黄河沿岸自然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延安市院副检察长贺国彪指出,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和《协作机制》的签订,对两院来说是大事,对两县来说也是好事,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要求延川县院认真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理念,发扬好协作配合精神,积极向临汾市院、永和县院学习,补齐短板,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
  
  最后,延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修谦提出殷切希望:一是希望永和县院和延川县院继续加强沟通、加深了解、加快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尽快形成公益诉讼合力,为保护“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奉献检察智慧;二是希望永和县和延川县秉承秦晋两省友好传统,进一步加强协调对接,在更多的领域寻求交流合作,携手共创美好未来;三是希望延川县参加座谈会议的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虚心学习两县检察院协作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强与兄弟县区的交流学习,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刚刚签订的《关于建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力搞好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通过本次座谈,形成了黄河两岸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合力,开创了延川与永和两县友好合作新起点,筑牢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共识,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有利促进两岸区域内黄河段水的泛滥断流问题、沙的水土流失问题、水质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尽早完成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实现“让一泓清水入黄河”的美好愿景,切实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真正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