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20-11-26 18:30:26 125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篇章,文章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和阐释,论述可谓高屋建瓴,思想深邃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篇章,文章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和阐释,论述可谓高屋建瓴,思想深邃,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为我们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想武器。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谈一点自己学习的体会。
  
  一、全面深化改革要在认识上有新提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改革勾画了新的蓝图,在大调剂、大变革、大转型中,改革需要更大的勇气与智慧,新旧题目交织、利益主体多样;作为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改革举措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影响,每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历时近七年完成了一系列重大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使我们国家焕发出了无穷的生机和活力,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目标,实践证明了只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让我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强。十九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新时代,党中央提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的新要求,我们必须要在思想上有新的认识,新的提高,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结时,认识到改革越到深处越要担当作为的核心要义,以时不我待的勇气全力以赴投入到改革当中去。一是要树立敢为人先的进取意识。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改革好似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比如我们员额制检察改革,对员额检察官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也越来越大,在改革中有部分检察人失去了检察官身份,牺牲了个人利益,产生了阵痛,但改革没有回头路,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下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要敢于啃下改革中的“硬骨头”,着力破除利益藩篱,推进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要树立时不我待的机遇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检察自侦权转隶的同时,又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可以说这既是转折也是转机,我们必须要树立时不我待的机遇意识,认真布好篇,谋好局,全力以赴做强公益诉讼,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创新性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展,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效来检验检察改革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三是要树立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我们院小人少,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在推进检察改革时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担当、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主动作为勇担当,下定决心排万难,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全面深化改革要在学习上有新提升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只有通过在不断更新、积累、实践中的学习,才能具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学习在于更新。要想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必须要勤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结构,提升档次。现代人才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蓄电池理论”,它认为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的充电,才能不间断地、持续地释放能量。因此,面对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我们不能固守老经验、老知识、老方式去处理群众的态度,群众的诉求,群众的期望,而应该不断地更新专业知识,用新的群众工作方法与方式,真正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真正把学习作为砥砺人格、丰富人生的重要需求,挤出时间多学习、多读书、多钻研。唯有如此,才能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二是学习在于积累。学习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付出辛劳的过程,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而应当循序渐进、水滴石穿。正如荀子在《劝学篇》中所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现代社会信息量大、知识面广,需要学习的知识非常多。我们既要学精本职的,又要大胆涉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时代的知识,这样才能拓展知识面的广度。孔子曾经说过:“学而不思则罔”,一个人只重视学习而不注重思考,就有可能陷于迷惑。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思考认知的过程。如果只是机械地学习、被动地接受、简单地浏览,没有思考,人云亦云,再好的知识也难以吸收和消化,所以只有不断延伸知识的深度,才能在面对深刻、复杂、艰巨的改革时,应对自如。三是学习在于实践。“知”与“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就得“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实践本领、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处理好检察工作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处理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关系,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全面深化改革要在实践中有新作为。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解决问题的,人的实践活动也会产生出新的问题。循环往复的问题不断产生和解决的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的演化过程。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都存在于实践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我们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需要破解各种各样的问题。某种意义上讲,问题本身不是问题,看不到问题,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改革之策,才是最大的问题。只有投身到火热的改革实践中去,才能发现真问题、化解新难题,才能真切地听到时代的声音。一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知行合一。不付诸行动,不狠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只是一纸空文。改革攻坚,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是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关键词”。我们当前面对的改革问题有很多,比如员额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的执法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之间的不匹配问题,司法辅助人员与员额之间职责权限还不太清晰的问题,原检察官转为辅助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思想观念转变的问题,辅助人员与行政人员职务晋升和绩效科学考核的问题,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问题,司法责任制如何科学设置及落实等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和解决。二是要善于解决问题。对改革的任务、重点和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改革举措,要加强跟踪了解,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逐项进行解决,比如员额制改革中部分员额检察官能力不足的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力度,努力加以解决。对人员分类改革造成的部分人员思想上有包袱的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教育,解决改革中遗留的阵痛,使他们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司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不均衡不到位的问题,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不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来引导,鼓励检察人员自觉主动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形成人人想办案、争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三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按照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聚焦,就是要对准具体问题,突出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把握好重大改革的次序,优先推进基础性改革。聚神,就是要以义无反顾的勇气、夺隘闯关的胆识、勇毅笃行的担当,快马加鞭、一鼓作气、奋发有为地把中央改革部署化为具体方案、变成具体措施,善作善成、有条不紊地一项一项落实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聚力,就是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各方共识,增强每位干警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改革中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但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必须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对于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我们必须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好法律关、事实关和证据关,让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继续完善和解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凝聚合力,激发动力。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扁平化管理,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要求,避免穿新鞋走老路,让办案者有权也有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动认罪认罪制度的全面落实,强化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真正让认罪认罚成为消弥社会戾气,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要认真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将检察权时刻置于阳光中,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让改革的成果成为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的催化剂,为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柞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