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晋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

2015-02-05 10:59:45 79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龙门村3组村民王丽萍、杨明权与西充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于2012年2月16日签订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就有关安置补偿费和拆迁所还房屋发生家庭纠纷,经镇、村两级解决无果。2015年12月26日上午9点钟左右,王丽萍来到晋城司法所办公室,陈述其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龙门村3组村民王丽萍、杨明权与西充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于2012年2月16日签订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就有关安置补偿费和拆迁所还房屋发生家庭纠纷,经镇、村两级解决无果。2015年12月26日上午9点钟左右,王丽萍来到晋城司法所办公室,陈述其丈夫杨林于2002年4月14日因心脏病死亡留下两个女儿,丈夫之母张德树于2002年6月29日因病去世,丈夫妹妹杨旭梅出嫁结婚多年,丈夫之父杨明权于2014年6月29日去世,安置补偿费和拆迁所还的两套住房全被丈夫的妹妹杨旭梅占有,司法所任天彬听完后,向王丽萍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即受理了王丽萍的调解申请,并于2015年1月27日通知杨旭梅到司法所调解。经司法所所长任天彬向杨旭梅耐心反复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使杨旭梅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向嫂嫂道歉。经调解王丽萍与杨旭梅达成了王丽萍分得还房1套面积120平方米,杨旭梅分得还房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调解协议。王丽萍在拿到司法所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说:“感谢司法所任所长解决了我和妹妹的家庭矛盾和遗产纠纷,为民解忧。”
  
  (西充县司法局 任天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