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被辞退 法律维权暖人心

2015-10-09 18:09:51 98
2015年8月13日,西充太平镇某村村民张某面带难色来到太平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下,张某道出了遇到的困难:自己在2012年4月经招聘进入西充某超市,被安排销售某品牌产品,上班制度与超市其他员工一样。工资由品牌销售经理每月发放,但一直未签
  2015年8月13日,西充太平镇某村村民张某面带难色来到太平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下,张某道出了遇到的困难:自己在2012年4月经招聘进入西充某超市,被安排销售某品牌产品,上班制度与超市其他员工一样。工资由品牌销售经理每月发放,但一直未签书面合同,也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无任何理由也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2015年7月突然被辞退。事后,张某找到销售经理及超市,却被他们互相推诿,让张某受尽了人情冷暖。张某觉得自己被辞退总该有个说法,却又不知道怎样主张权利,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经济也不宽裕,于是来到司法所希望得到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的告诉张某可主张哪些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法律途径。并帮张某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让其申请劳动仲裁,张某满意地离开了司法所。一个月左右张某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太平司法所工作人员,自己拿到了近两万元的赔偿。
  
  (任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