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饮酒出人命 酒友担责调解矛盾

2015-11-26 16:48:08 126
南充市西充县多扶司法所协助镇政府成功调处一起醉酒死亡纠纷。 11月16日上午,几个村民来西充县多扶镇政府找到司法所,情绪激动地请求政府为他们做主,经过工作人员一番安慰,村民杨某某道出原委:前几天中午她的的丈夫任某某和5个朋友聚会,席间朋友相互推
  南充市西充县多扶司法所协助镇政府成功调处一起醉酒死亡纠纷。
  
  11月16日上午,几个村民来西充县多扶镇政府找到司法所,情绪激动地请求政府为他们做主,经过工作人员一番安慰,村民杨某某道出原委:前几天中午她的的丈夫任某某和5个朋友聚会,席间朋友相互推杯换盏,任某某最后喝醉了,聚会结束后朋友见他一个人去小汽车上休息,没思虑太多就各自回家,谁知任某某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过来。任某某死亡后,杨某某带家人找到与他共同喝酒的朋友理论,要求赔偿,但都无果而终,对此,死者家属愤愤不平,一起群体事件即将发生。
  
  司法所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所长刘红同志立即组织全所干警全力进行协调。首先将死者一方的家属代表叫到所里了解情况,听取他们的诉求;然后又将死者的5个朋友通知到所,给他们讲法律关系,侵权责任,要求他们积极主动地进行赔偿。死者家属一开始提出要求赔偿80万元,对方认为金额过高,指责死者家属存心刁难,调解陷入僵局,后又经过2次劝说,死者家属又提出3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眼看死者遗体已
  
  经摆放4天还未入土为安,大家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经过仔细分析,刘所长注意到他们争论的源头在于不了解案件的法律规定和民事责任,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于是他第4次将双方代表叫到调解室,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本案的利害关系:一是共同饮酒的5人,明知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但仍然对任某某饮酒及酒后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死者身边无人护理同时也未及时告知其家人,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是任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其身体状况及饮酒多少有完全的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不应该喝醉,因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反复调解和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共识:5名饮酒人共同支付死者家属15万元死亡赔偿金、2万丧葬费、1万元孩子生活补助费,共计18万元。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5名当事人随即支付了2万元,约定第二天下午15点之前支付剩余的16万。经过大家的努力,一场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朋友相聚,饮酒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如果饮酒过量,就会酿成悲剧。这起因饮酒引发的纠纷,给我们带来了启示,在以后的聚会中,饮酒应有度、有节,以此为鉴。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