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通报15起腐败问题:干部超编制安置人员

2016-01-29 11:20:25 186
1.渭南市信访局督查专员苏超峰,在任华县人社局局长期间,违规出具调动介绍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渭南市商改办副主任贺金生,在任华县经贸局局长期间,违规出具干部年度考核表,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渭南市信访局督查专员苏超峰,在任华县人社局局长期间,违规出具调动介绍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渭南市商改办副主任贺金生,在任华县经贸局局长期间,违规出具干部年度考核表,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原调研员薛武辰,通过他人为自己的亲属违规办理调动手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华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小平,在任华阴市人社局局长期间,违规超编制安置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临渭区种子管理站原站长李满良,违规设立“小金库”,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免去站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韩城市芝川镇爱贴村党支部原书记薛宝怀、报账员刘晓乾,在黄韩侯铁路施工期间,违规将占地补偿款打入个人帐户。薛宝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晓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华阴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原站长张小峰,违规公款消费,在工程建设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站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8.华县盐务局原局长兼华县盐业公司经理岳全潮,个人档案弄虚作假,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私自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潼关县代字营镇鑫园村主任朱东锋,为亲属虚报粮食直补面积,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大荔县司法局宣传股股长马建军,违规给儿子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1.澄城县寺前镇醍醐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拴勤,违规占有集体土地补偿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2.合阳县移民局局长缑立民,违规装修办公用房,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13.蒲城县运管所党支部副书记焦杰,对治超工作中违规收费问题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富平县曹村镇马坡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马瑞郎,违规乱收费,村财务管理混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白水县雷牙镇富卓村党支部书记朱杨进,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