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原副县长张孝义贪污受贿123.5万 获刑6年

2016-07-13 16:11:34 91
12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丹凤县原副县长张孝义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虚报工程量非法套取工程款40万元归己所有,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3.5万元。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介绍,张孝义2008年7月至2013
  12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丹凤县原副县长张孝义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虚报工程量非法套取工程款40万元归己所有,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3.5万元。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介绍,张孝义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任丹凤县水务局局长,2013年8月任丹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4年12月17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逮捕,2015年商南县检察院向商南县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法院审理此案。(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