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责任意识 减少矛盾纠纷

2014-01-17 16:22:37 68
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主管民商事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前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对其干部职工开展了侵权责任法、减少矛盾纠纷等相
  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主管民商事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前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对其干部职工开展了侵权责任法、减少矛盾纠纷等相关内容的法制宣传讲座。
  
  此次讲座针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和人民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相关工作进行了宣讲,并结合审判实践,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就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对供电企业的影响,与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的相关领导和中层干部等70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宣讲和座谈交流中,贺副院长和邱庭长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侵权责任构成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针对供电公司在经营高压电力、高度危险活动区域管理、所属物业管理、公共场所管理和安全保障注意义务以及公共场所施工、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供电力商品的责任等方面容易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形,对国网哈密供电公司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对于在经营管理方面如何增强责任意识、在侵权纠纷中如何收集和提供证据,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相关典型案例,双方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通过法制宣讲和座谈交流,国网哈密供电公司的干部职工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有了一定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防止和避免发生侵权纠纷的风险意识。(邱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