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

2014-03-18 17:29:53 93
小赵与刘某在工作期间因一些小事发生分歧而产生争执,小赵一气之下便把刘某刺伤。经法院判决,小赵付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了刘某的损失。随后,刘某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申请,可遭到了单位的拒绝。理由是刘某已经得到了赔偿,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 法官释法:
  小赵与刘某在工作期间因一些小事发生分歧而产生争执,小赵一气之下便把刘某刺伤。经法院判决,小赵付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了刘某的损失。随后,刘某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申请,可遭到了单位的拒绝。理由是刘某已经得到了赔偿,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
  
  法官释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仍然能享受工伤待遇。虽然刘某得到了民事赔偿,那是他与小赵的民事纠纷得到了解决。而工伤的认定和工伤待遇的享受,是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因其他民事关系而抵消。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蒋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