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报告在法院审理未成年案件中起重要作用

2014-04-02 13:34:12 117
社会调查报告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的报告。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理适用强制措施、准确适用刑罚、有效开展教育
  社会调查报告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的报告。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理适用强制措施、准确适用刑罚、有效开展教育矫正工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强制措施、量刑和实施教育、矫正,应当参考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郭某某盗窃一案中,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到郭某某系家中长子,其还有一个妹妹、二个弟弟,弟弟妹妹均在读小学。郭某某只读到小学一年级便辍学,后随父母外出打工。父母对其平时花销管理较严,因平时其开销比较拮据遂产生了盗窃想法,继而走上犯罪道路。根据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帮教。通过法庭帮教,被告人郭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并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改造。(李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