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法院: 判前 “精心调解”+判后“耐心释疑”=“案结事了”

2014-04-08 09:28:29 97
前不久,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多人合伙纠纷案,为了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该案承办法官采用判前精心调解加判后耐心释疑的方法,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 2009年3月10日,原告邹
  前不久,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多人合伙纠纷案,为了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该案承办法官采用判前“精心调解”加判后“耐心释疑”的方法,终于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
  
  2009年3月10日,原告邹某某租赁绵阳市天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昌镇大西街底层大厅3间及3至7楼和侧办公楼6至7楼房屋经营餐饮、娱乐、住宿,后又与张某某等4人共同合伙经营。合伙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合伙体解散,并产生债务21万元,为债务分担合伙人之间发生尖锐矛盾,经多次协商无果,邹某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某等4人共同承担合伙债务21万元及垫付的诉讼费等其它费用。
  
  本案在审理中,因原、被告双方矛盾很尖锐,虽经办案法官精心调解但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最后依法判决原、被告5人共同承担合伙债务21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宣判后,承办法宫仍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不厌其烦,耐心的给原、被告释明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终使当事人明白了判决的理由,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并且在判决还未生效前就全部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近几年来,北川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90%以上是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率也达60%以上,判前“精心调解”加判后“耐心释疑”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作者:吴永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