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4-05-07 19:00:02 131
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的同时,还要重点进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通过经常性的组织纪律知识学习、听取讲解、案例剖析等形式,促进党员组织纪律意识的养成。从而是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
   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的同时,还要重点进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通过经常性的组织纪律知识学习、听取讲解、案例剖析等形式,促进党员组织纪律意识的养成。从而是最基层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坚决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坚决不做。党员组织纪律执行的自觉性不是天生的,需要党组织坚持不懈地进行教育、引导和督促,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还要施以惩戒,这样才能使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品质。然而,如何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一种规范干部的组织行为,笔者是一名最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一些个人不成熟的看法。
  
  一、架起高压线,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纪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从党的历史上看,每当党的中心任务、活动方式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党的组织纪律是全党在行动上高度一致,顺利实现历史转变的重要保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胜利前夕的重大历史转折关头,党中央突出抓了党的组织纪律,有力地保证了党顺利实现由各根据地被分割、独立作战的状况到领导全国政权的伟大历史转变。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制定可行严谨的组织纪律。纪律是否可行严谨,是纪律能否得到严格有效执行的前提。只有制定的纪律可行严谨,才能使纪律易于执行、便于操作。为此,在制定纪律时要讲究严谨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讲究严谨性,就应多作具体规定,少提笼统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纪律盲区和漏洞。讲究系统性,就应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努力做到基本规定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并重、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规定并重。讲究可操作性,就应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纪律,细化要求,在界定哪些是禁止的或不允许的同时,明确违反了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使出台的纪律便于操作和执行。二是组织纪律要具有全面性。组织纪律也是一种制度,所以要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配套的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真正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其严格执行,使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而改变,才能把组织纪律落实到实际中。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纪律。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成分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经济利益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组织纪律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与时俱进,不断补充,完善旧的制度,出台制定一些新的要求,以促进组织纪律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二、通上高压电,违纪必严查
  
  “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这句民间的说法道出了有的单位和部门执纪不严甚至组织纪律形同虚设的现象,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这一现象的不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在制定纪律之后,如果不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只能使纪律成为一种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将组织纪律成为高压线,一是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遵纪守法,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严肃惩处,不仅会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而且会严重破坏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对违纪违法人员,执纪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党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坚决防止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违纪违法的高风险使党员、干部望而止步,不断增强纪律观念、规范用权行为。二是要体现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党制定的组织纪律实质是对党组织及党员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以保证党组织行动的统一性和富于战斗力,这种强制力和约束力对那些觉悟低、纪律差的党员干部更要体现的淋漓尽致,谁要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接受批评教育,重者就要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受到法律严惩。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在遵守组织制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在加强组织管理上下功夫,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在执行组织纪律上下功夫,敢抓敢管,敢于批评,严肃处理,让组织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三、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纪检监察队伍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更是组织纪律得力于实施的重要保障。如何建设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一是要强素质,切实打造一支素养高、业务强的纪检队伍。纪检人才兴、风气正,反腐倡廉才有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组织纪律的落实监督,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势在必行。纪检干部的素质,关系到党的形象,事关反腐倡廉、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能否切实得到落实,必须把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放在突出位置,培养一批适应反腐倡廉的复合型纪检干部。要注重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铸牢纪检意识,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单位纪检工作之中,要注重实践能力,让纪检干部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增强纪检工作的创造性,努力使之成为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对加强组织纪律建设至关重要。纪检监察干部应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纪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在遵守纪律上率先垂范。尤其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私人领地”。三是以制度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履好职。要使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能,首先应从制度上下功夫,通过制度建设,真正让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职能。要着力建设好外部制度,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由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象是同级的部门或者政府,所以,为保证监督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应把纪检监察部门与被监督对象从过去依附的关系中剥离开来,尽快实行垂直管理,进一步减少纪检工作人员在升迁、工资、待遇、福利等上对被监督对象的依附性,解决他们履行职能时的后顾之忧,少考虑甚至不考虑他们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一门心思的将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到底;要着力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制度,最大限度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应进一步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体系,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成立层层落实的专兼职队伍。
  
   组织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组织原则、组织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组织纪律健全、完善,有一支强有力监督其执行的队伍,才能是组织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