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换届选举中存的问题和对策

2015-12-16 15:49:03 56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双委班子的换届选举是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民体现自身意志,行使已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但是从近年来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反映出在个别地方换届选举中,却出现了不正当竞争,贿选或又暴力相威协的现象。极少数农村里的富裕户竟采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双委”班子的换届选举是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民体现自身意志,行使已主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但是从近年来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反映出在个别地方换届选举中,却出现了不正当竞争,贿选或又暴力相威协的现象。极少数农村里的富裕户竟采用“黑白两道”的手法不择手段地拉“选票”,农已对此意见很大,应引起重视和关注。
  
  当前农村换届选举中“拉票”问题的表现形式是:采取“以物换票”,有的人为拉选票,公然给选民送米、面、油等日上用品以及高档烟酒和家用电器以此来拉拢群众,争取选票;采取“以钱买票”农村中一些所谓“致富大户”“权势家族”在临近换届前,就闻风而动潜入各家各户,除了“甜言蜜语”忽悠“讨好”之词外,直接以钱买送票;采取“说客拉票”,有的人为了争书记,当村长托靠自己的亲朋好友为“代言人”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发放选票estate取“施威捞票”,有的人为了了达到自己“争权控权”的卑鄙目的,在采取金钱,物品许愿开路不成的情况下,就动用“家族势力”,向村民实施“高压式”的“流氓政策”,威胁、恐吓,强迫威逼迫于对方的淫威,部分群众违心地投票;采取“暴力威胁取票”,有的人要挟选民投票不成后就采用暴力,在打出手,以致于酿成严重的刑事案件。
  
  通过对以上各种现象的分析研究其产生的原因是: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人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法制观念淡薄。在他们的眼中只要自己想干的事,哪了管违法不违法,纯属法律“文盲”;“拉票”动机目的不纯,个别地方“拉票”贿选现象盛行,并且公开进行。都是启于动机目的不纯。如此大手笔进行“前期投入”,必然要追求“反贼入回报”,犯罪因此而生;受利益驱动,眼下农民的生活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走上致富道路,生活水平不高,物质匮乏,有的人抓住他们的心理,采又许愿和送钱送物等小恩小惠的卑鄙手段,拉拢腐蚀,受利益驱动的影响,许多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了“感恩”就违心投票;法律宣传不移。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刑法》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但真正了解的人不多,且宣传力度不大。许多人对选举程序,选举方式等方面缺乏必要的了解,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法,使许多村民认识不到村民委员会选举活动的严肃性,选举方式的公开透明性,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因此就不能出于公心,用好手中的一票,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选出自己最信任垢人进入村民委员会,这些也为“拉票”贿选提供了便利条件。
  
  针对上述几种干扰和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行径,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预防对策:开展法律宣传,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向广大村民宣传《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使广大选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村换届选举真正体现民意;强化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党内监督,权力监督。严格按照选举程序,掌握好政策和原则,把好选举的重点环节和关口,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对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除加大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外,要依法严厉打击贿选和用暴力威胁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顺利进行。
  
  (吴云芳  吕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