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倒斗”非正途 盗墓终归入法网

2015-11-09 16:18:03 84
洛阳铲、千斤顶、撬棍专业盗墓工具的使用,踩点、寻穴这些《盗墓笔记》里的剧情,有了现实版的演绎。 2015年4月中旬,余某甲从镇雄回家给余某乙说网上有从古墓里挖东西,去倒斗(盗墓)有搞头,经过余某甲说服,为盗取古坟里可能埋葬的金、银、玉石等物,余
  洛阳铲、千斤顶、撬棍…专业盗墓工具的使用,踩点、寻穴…这些《盗墓笔记》里的剧情,有了现实版的演绎。
  
  2015年4月中旬,余某甲从镇雄回家给余某乙说网上有从古墓里挖东西,去“倒斗”(盗墓)有搞头,经过余某甲说服,为盗取古坟里可能埋葬的金、银、玉石等物,余某乙同意了。余某乙借来余某丙的摩托车载上余某甲到永善县青胜乡六马厂、桃子坪,余某甲带着余某乙查找到一座老坟。余某乙邀约余某丙共同盗掘,余某丙准备一把探墓用洛阳铲、一把挖土用铁铲和一个千斤顶,余某乙把洛阳铲拿回家磨锋利放起,后又找来两根撬棍(钢条)、买了三个口罩和三双手套。2015年农历3月3日晚,余某乙去叫上余某甲、余某丙,用编织袋装好铁铲、撬棍、千斤顶,三人骑着摩托车来到事先采点好的古坟处。等到次日凌晨1时许,由余某甲放风,其余两人轮流开挖古坟,当用千斤顶去顶挖着的一块硬石块时,石头没有被顶起,余某丙说是千斤顶坏了,当晚回家。次日晚10时左右,三人又带着调试好的千斤顶、铁铲等物,再次来到桃子坪古坟处,余某甲放风,其余两人掘坟,在他们掘坟过程中,有人打电筒照射过来,三人来不及收拾盗墓工具,拔腿就跑。当三人骑上摩托车逃往桧溪方向时,在六马厂撞到一辆皮卡车,被皮卡车上的人拦住不准走,三人将千斤顶、摩托车等物丢下,挣脱后逃往一座山上躲藏。次日,被追赶到的群众把余某甲抓着,余某乙在山上躲藏了三天,因饥饿难耐出来后,被人抓获扭送到派出所。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余某甲、余某乙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谋盗掘具有一定历史和艺术价值清代道光六年的张氏古墓葬,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余某甲、余某乙所起作用相当,故不分主从。被告人余某甲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庭审中,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作案中使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余某甲有期徒刑二年;余某乙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古代墓穴是一个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也是我们传承民族记忆的物质遗产。文物对于有些人而言,只是一夜暴富的工具,他们打洞探宝,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不仅破坏了文物价值的完整性,同时阻碍当代对古代历史的科考研究,是对法律的不顾。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盗墓者手段如何高明,最终都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