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
自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内容的了解掌握,积极主动地向政法机关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的罪行和涉及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违法犯罪线索,有效遏制暴恐犯罪,为伽师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伽师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来法院和6个人民法庭当事人多的特点,及时将两个《通告》印制成维吾尔语、汉语两种语言的宣传单(2000份),摆放在法院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立案室,由导诉员负责,对每一名当事人进行发放。
通过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两个《通告》宣传单,有效提高了当事人对两个《通告》的了解掌握,对有效维护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共同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