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法院向困难群众捐款奉献爱心

2014-10-21 23:12:45 97
2014年10月17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扶贫日,为认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加快构建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加快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伽师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积极响应伽师县委、人民政府的号召,在全国第一个
  2014年10月17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扶贫日”,为认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加快构建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加快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伽师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积极响应伽师县委、人民政府的号召,在全国第一个“扶贫日”当天,向困难群众捐款5400元,奉献出人民法官的一片爱心。
  
  日前,此款已交到伽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账户上。
  
  (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