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执行工作有感

2015-01-15 09:51:12 141
行走是对生命的延续、对理想的追求。 2014年注定是一个奔波在路上的年度,无论是从巧家到昆明、昭通、四川等地,还是到县内的远郊乡镇,我们法院执行局出差时间最长、线路最远、次数最多的部门,也是查控财产比较快的部门。因为在路上,虽然背负着工作的压力
 行走是对生命的延续、对理想的追求。
  2014年注定是一个奔波在路上的年度,无论是从巧家到昆明、昭通、四川等地,还是到县内的远郊乡镇,我们法院执行局出差时间最长、线路最远、次数最多的部门,也是查控财产比较快的部门。因为在路上,虽然背负着工作的压力和辛劳,但我们一直享受行走的快乐,收获执行到位后的快乐。      
  我们具有一颗坚定前行的心。无论是从民事法官、刑事法官、还是其他部门,我们都经历了一段难忘的、奋力奔跑的行程,白天忙工作,晚上忙学习,就是为了尽快跟上同行者的步伐,用正义之剑惩罚一切罪恶。从民事法官、刑事法官到执行法官,我们放慢了脚步,不再是匆匆而过,每驻足一处,总是处处留心,缜密思考,用时间沉淀自己,逐渐总结摸索出一套“快、准、稳”查控财产的方法,让行走变得更为从容。我们从行走中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鼓励,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这就是我们坚守在执行岗位上的力量源泉。       
  2014年4月29日,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申请至法院。因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无果,而三债务人均在彝良县工作,同年5月26日我们赶到彝良,了解到被执行人工作所在地--奎香乡,相距彝良县城80多公里,而且路况较差,我们停下匆匆的脚步,休息一夜。第二天清晨7时我们一行出发,到达目的地已是中午12时,顾不上吃饭的我们,立即与当地法庭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协助找到了债务人,另了解到另一名债务人当日不在住所地,随即与其取得联系,要求返回彝良。经过三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三债务人任然找各种理由不予履行义务。继而我们向领导汇报案情后,将其三人一并带到巧家县法院。由于路途遥远,路况较差,当我们回到巧家法院后已是凌晨4点多,为了使案件能够及时得到执行,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继续与债务人沟通,并解释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债务人终于同意于当日中午12时前将所欠债权人的租赁款148302元全额兑付。经过30小时的连续苦战该案最终得以执行。
每一次成功执行到位,每一面锦旗就像行走中的加油站,让我们充满信心地面对下一次行走。这些年行走中所经历的困难、艰辛、快乐,只有我们经历才更有意义,唯此才有顿悟,才显珍贵。回首过去,看着那一行行清晰的足迹,心里油然而起一种骄傲和自豪。我们一步步走过来,每一步都记载着成长的足迹。如果累了,索性坐下来歇一歇,想一想,再看看身后的脚印,就会明白前方的路该怎么走。
然而,面对执行路上的重重困难,遥远的执行路才刚刚。
  起步,但是走在执行路上的我们都明白一个朴素的道理,生命在于为了心中的目标永不停息地前行。只要我们坚持就会有收获。
 
 
 
 (作者:巧家县人民法院  马敏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