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金某、铁某相约出资进行毒品贩卖,二人商定由金某负责毒品的联系和购买,铁某负责毒品的运输。为此,金某从银行取款三十多万元,铁某从银行取款十多万元并交给金某。后铁某以"拉货"为名联系货车前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运输毒品。2月30日16
被告人金某、铁某相约出资进行毒品贩卖,二人商定由金某负责毒品的联系和购买,铁某负责毒品的运输。为此,金某从银行取款三十多万元,铁某从银行取款十多万元并交给金某。后铁某以"拉货"为名联系货车前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运输毒品。2月30日16时左右,金某将摩托车和从他人处购得的用白色编织袋装的毒品交给铁某,铁某即驾驶摩托车到景洪市"东风"农场附近,将摩托车上装有毒品的白色编织袋交给货车车主后离开。随后,公安民警将金某、铁某抓获,并在十一公里食宿店处查获运输毒品货车,从货车驾驶室后排卧铺上的白色编织袋内缴获毒品海洛因九块,净重5262.2克,其中海洛因的平均含量为71%。
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一)项、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金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铁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