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赌气闹法院 法官调解促和谐

2015-05-28 14:57:39 108
近日,鲁甸县法院龙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琐事,两叔侄赌气闹法院的相邻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李奎系其叔叔,其要建一个沙发加工厂,加工沙发所用材料需大车从叔叔家门口的空地上运输经过,但叔叔十七年前在空地上建有厢房两间,其多次找叔叔协商请求拆除一
  近日,鲁甸县法院龙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家庭琐事,两叔侄赌气闹法院的相邻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李奎系其叔叔,其要建一个沙发加工厂,加工沙发所用材料需大车从叔叔家门口的空地上运输经过,但叔叔十七年前在空地上建有厢房两间,其多次找叔叔协商请求拆除一间厢房以便使用,损失自己全额补偿,但均遭到叔叔的拒绝,故诉至法院请求解决该纠纷。
  
  被告辩称:我与原告系亲叔侄关系,原告找我商量没有诚意,只愿意补偿我1000元,这点补偿款远远低于我拆除房子的损失,故未达成协议。为此原告在我家门口砌了一堵长20米左右,宽20厘米,高60厘米的水泥墙。若原告要我拆除房屋,其必须补偿我10000元的损失,并且将其所砌的墙拆除。
  
  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自愿拆除厢房一间供原告使用,原告当场补偿被告损失8000元。二、原告将砌在被告门前的水泥砖拆除并全部搬走。三.被告所提供的通行道路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此案本就是简单的相邻纠纷,并且原被告本就是亲戚,若是好好商量本就可避免对簿公堂。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