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闹法庭 法院判决显法威

2015-07-02 17:27:26 182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2014年4月24日被告查伟向原告何怀出据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向何怀借款73500元。有借款人查伟亲笔书写和签名,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借款用途。该款有23500是被告2013年年底向原告借用的,有50000元是双方2014年正月合伙经营八度空间家具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2014年4月24日被告查伟向原告何怀出据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向何怀借款73500元。有借款人查伟亲笔书写和签名,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借款用途。该款有23500是被告2013年年底向原告借用的,有50000元是双方2014年正月合伙经营“八度空间”家具店由被告垫付的资金,后该店经营权转归原告经营,其垫付的本金归其承担。双方因经营家具店散伙时产生矛盾,被告未偿还原告借款。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庭审记录、原告提供的欠条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查伟在一个月内偿还原告的借款23500元;案件受理费388元由被告查伟承担。
  
  “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然而时至今日,“借钱难,要钱更难,借钱是儿子,要钱变成孙子了!”在朋友、亲戚之间,借钱本是件经常发生且容易办的事情,但现在很难借到钱,原因不是当心你借钱还不起,很多时候是怕你不信守承诺,让人主动上门讨债。
  
  (丁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