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法院:化解纠纷促和谐 院长办案成常态

2015-08-07 17:09:56 73
砰!8月6日下午,港口法院民事审判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原告某钢铁公司诉被告某矿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这里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主审本案的审判长是港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民。 院长亲自坐堂审案了,这是该院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以来出

  “砰!”8月6日下午,港口法院民事审判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原告某钢铁公司诉被告某矿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这里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主审本案的审判长是港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民。
  
  “院长亲自坐堂审案了”,这是该院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以来出现的“新鲜事”。这是该院正式推行“院长轮流办案”制度中的一例。当事人刘某领到调解书后,感慨道:“想不到院长亲自办理调解我的案子,案子审得又快又好!”
  
  2013年被告某矿业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原告某钢铁公司购买了价值442万元的钢材,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及归还期限,但归还期限届满后,被告公司却没有依约归还货款。2015年5月28日原告迫于无奈将被告诉至港口法院。
  
  为使案件顺利办结并取得圆满效果,港口法院院长张建民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未果后,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约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8月6日下午3时,双方代理人准时来到法院。调解过程中,张建民院长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意见,准确的归纳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发表各自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原被告双方均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和辩论意见。张建民院长耐心地就相关法律问题给双方代理人进行解释,说服双方各让一步,慢慢使数额和期限逐步趋于统一。最后,综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张院长当机立断,提出了恰当的还款期限。“就照院长说的办!”,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院长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
  
  人民陪审员梁毓参加了此次庭审,对审理过程表示称道。他说:“院长穿上法袍亲自开庭本身就说明对案件的重视,为法院全体办案人员起到表率作用,有利于公平审判,更能让当事人信服”。
  
  张建民说:“无论院长还是副院长,首先应该是法官。以后只要没有会议,我都会把精力放在办案上”。
  
  院长带头办案机制是顺应司法改革趋势的创新举措,不仅能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而且有利于完善法院的形象。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该院4位院长参与审理和调解的案件48起,院领导重拾法槌,起到言传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为青年法官做出榜样、树起标杆,有效缓解了一线法官压力,促进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