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浓于水的亲情终究敌不过一寸土地的诱惑,家住大关县雄魁的冯氏兄弟2人为争地,大打出手,最终兄弟将自己的哥哥打死。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因争地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家住大关县雄魁镇被告人冯某甲与被害人冯某乙系同胞兄弟,二人
血浓于水的亲情终究敌不过一寸土地的诱惑,家住大关县雄魁的冯氏兄弟2人为争地,大打出手,最终兄弟将自己的哥哥打死。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因争地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家住大关县雄魁镇被告人冯某甲与被害人冯某乙系同胞兄弟,二人曾因土地边界多次发生纠纷。2015年5月8日17时许,被告人冯某甲在冯某乙家烤烟房后的自家承包地里干活时,冯某乙认为冯某甲耕种的土地是自己的,继而双方发生争执并抓扯。在抓扯过程中,被告人冯某甲用手中的挖锄锄头打在冯某乙头部,致被害人冯某乙右额、顶部硬膜外及硬膜下血肿并脑疝形成;呼吸、循环衰竭;颅内少量积气;大脑镰出血可能;右顶骨、额骨及右颧弓骨折;蝶骨骨折可能;头皮裂伤;头面部皮肤软组织挫伤;蝶窦及筛窦积液;右侧颞叶脑挫裂伤;低蛋白血症。当日送往医院治疗无效,于2015年5月11日死亡,经鉴定属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甲故意伤害冯某乙身体致冯某乙颅脑损伤,经医治无效而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某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因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冯某甲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艾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