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田中院高注重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区情,坚持防、控、疏,即:从源头上防范,在过程中控制,在能动中疏导,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进京进乌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从源头上防范。以公开促公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公开审理、宣判各类案
近年来,和田中院高注重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区情,坚持“防、控、疏”,即:从源头上防范,在过程中控制,在能动中疏导,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进京进乌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从源头上防范。以公开促公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法公开审理、宣判各类案件,公开诉讼程序、规则、收费标准,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开透明。以制度保公正,健全法官责任追究制,建立廉政责任制,坚持合议制,加强院、庭长对判决案件监督职能,审委会负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会诊”,以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质量。以效率显公正,高度重视审判执行效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60天,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不超过30天,执行案件30天内执结要求,确保不出现超法定审限、执限的案件。从源头上杜绝发生涉诉信访案件的隐患。
在过程中控制。回访敢“揭短”,由纪检监察处以电话访、当面访、上门访、信函访的形式,对各类生效判决进行回访;对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进行直接、实时监督,三年来,发现问题7件,处理相关责任人3人,组织谈话5人。督查抓“现形”,坚持不定期明查暗访,现场查处各类作风不端行为,对不廉洁办案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干警做到把群众和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因法官的言行不当、作风粗暴引发当事人的不满。坚持院领导轮流接待当事人和群众来访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评查找“不足”。坚持“案件、案卷、文书”三评查,庭长把好“质检关”,分管院长把好“审查关”,确保案件、案卷、文书“正品”。在过程中控制好问题的发生。
在能动中疏导。建机制,在院内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从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到案件承办人,做到涉诉信访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倒逼管理,业务庭定期集中排查、登记造册,院党组集中研究、落实责任,责任领导牵头、确保件件有结果。善调解,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原则,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加大调解力度,千方百计使矛盾纠纷能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因执行产生的抵触对抗情绪,化解当事人涉诉上访矛盾隐患,实现和谐审理、和谐执行目标。树理念,在各类矛盾纠纷面前,主动提前介入,积极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勾通引导行政调解、仲裁,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三调联动”工作,使大部分矛盾纠纷能在诉讼外得到圆满解决。通过有效疏导促进社会和谐。
(王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