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生腐败案件多人被追究责任

2016-04-26 11:20:36 97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严重违纪问题,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相关人员及下属西区分所部分民警收受好处费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相关涉案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还对西安市公安局原纪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严重违纪问题,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相关人员及下属西区分所部分民警收受“好处费”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相关涉案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还对西安市公安局原纪委、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对相关涉案民警进行了组织处理。
  
  经查,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原支队长王海玲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其涉嫌违纪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所送礼金及贵重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交警支队车管处及下属西区分所发生多起严重腐败案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王海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海玲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西安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西安市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孟琨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交警支队车管处及其下属西区分所发生多起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西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免去其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调离交警支队。
  
  另外,西安市纪委、市公安局纪委还对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其他负有责任的4名市管领导干部和10名非市管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