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的一天上午刚上班,乙某女跟律师甲某一起到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一个劳务费纠纷案件,立案法官审核了她们准备的诉讼资料,并确认被告丙某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后按程序给他们办理立案手续。因丙某不在本地,法院按丙某电话中留的地址
2016年10月的一天上午刚上班,乙某女跟律师甲某一起到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一个劳务费纠纷案件,立案法官审核了她们准备的诉讼资料,并确认被告丙某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后按程序给他们办理立案手续。因丙某不在本地,法院按丙某电话中留的地址信息邮寄送达了民事诉状等诉讼文书,几天后邮局将邮件退回称丙某预留的地址无此人,被告丙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立案法官要求甲某律师、乙某女重新提供被告丙某的详细地址,原告乙某说现在她自己也联系不上丙某。最后,法院立案庭按程序用公告送达方式来送达,但是,原告乙某女要求法院去找被告丙某,把丙某抓捕归案。那么民事诉讼案件公告送达是怎么回事?民事诉讼案件应当怎样给被告送达诉讼文书?
乌尔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祖拉亚提释法:一、丙某不是涉嫌犯罪,法院就不能决定由公安机关抓捕丙某,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二、送达民事诉讼文书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诉讼代理人。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由该代表签名,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3、邮寄送达,以邮局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4、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由其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5、通过以上方式无法送达且受送达人去向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综上可见,被告或者受送达人躲着不见,不签收,一走了之都是躲避不了的。依法正确积极的面对诉讼,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才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唯一途径。
(通讯员:祖拉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