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收有效举报686件

2016-12-16 15:58:25 172
15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获悉,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3个月以来,市民领取现金奖励已达2万余元。 3个月收有效举报686件发放奖金超2万余元 据了解,自9月14日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各职能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
  15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获悉,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3个月以来,市民领取现金奖励已达2万余元。
  
  3个月收有效举报686件发放奖金超2万余元
  
  据了解,自9月14日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各职能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积极宣传推广、快速响应处理、扎实核实查处、耐心沟通解释和严格审查核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顺利开展,群众反映良好。
  
  截至12月14日,3个月时间市民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举报的事项已达到686件,其中微信举报668件,网络举报18件。由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查处办结,按照《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符合奖励条件,发放市民奖金20200元。
  
  市民岳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祥云路与长乐东路交叉口,壳牌加油站停车场,长期焚烧汽车废旧轮胎橡胶品等,气味刺鼻的现象。市城管局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确有焚烧现象,市城管局已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整改。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三项第1款的规定,向岳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
  
  市民郑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阎良区前进东路剑桥公馆小区二期建设工地,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通宵施工,未采取防尘措施,尘土飞扬噪音巨大,影响非常恶劣。阎良区政府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现场责令停工,下发整改督办单,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三项第3款的规定,向郑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
  
  三种途径可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
  
  据了解,市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二是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专栏;三是向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来信地址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市治污减霾办,邮编:710006)。
  
  由于拍摄照片部分不清晰、违法主体不明确、违法事实描述不清,以及一些举报者没有留联系方式等,给执法人员后期查处造成困难。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举报时,注意举报要素一定要齐全,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