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落实便民措施 减少当事人“诉累”

2017-03-09 15:19:39 139
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便民利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提供诉讼资料。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明显位置摆放不同颜色的使用两种语言(维吾尔语、汉语)印制的应诉通知书、当
  在“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中,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便民利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提供诉讼资料。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明显位置摆放不同颜色的使用两种语言(维吾尔语、汉语)印制的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起诉状等诉讼文书样本,免费提供给当事人使用。
  
  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告知,列出详细清单,告诉当事人应准备的资料。避免当事人因不了解立案要求而来回奔波,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加大诉讼告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电子屏,滚动播放立案登记制基本内容、基层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司法救助的条件、诉讼费缴纳办法、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内容。
  
  方便当事人诉讼。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配备了供当事人查询资料的外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案件查询系统,笔、纸、开通了法院免费WAIFI、法院12368案件热线,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人员提供的案件密码及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对于所审理的案件,在判决后进一步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做出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