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柞水县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分别是柞水县杏坪镇民政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柞水县民政局干部和养老经办中心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柞水信合工作人员贪污涉农资金案,杏坪镇枣树坪村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 一、从2016年查办案件具体分析主要有以
2016年柞水县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分别是柞水县杏坪镇民政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柞水县民政局干部和养老经办中心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柞水信合工作人员贪污涉农资金案,杏坪镇枣树坪村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
一、从2016年查办案件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发生犯罪人员的层级不同,县乡村级干部都有不固定。
(1)柞水县杏坪镇民政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发生在乡镇一级。
(2)柞水县民政局干部和养老经办中心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发生在县一级。
(3)柞水信合工作人员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发生在乡镇一级。
(4)杏坪镇枣树坪村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发生在村一级
2、采取的犯罪方法各异,都很隐蔽。
(1)柞水县杏坪镇民政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采取伪造假发放清册进行贪污。
(2)柞水县民政局干部和养老经办中心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采虚报冒领贪污。
(3)柞水信合工作人员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直接将村民涉农领域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直接侵吞。
(4)杏坪镇枣树坪村干部贪污涉农领域资金案是采取在领取资金时不入账,也不给村民发放,直接存入自己账户贪污。
3、发生的环节,均发生在涉农资金发放环节。
(1)柞水县杏坪镇民政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发生在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在镇财政所后由镇民政干部发放环节。
(2)柞水县民政局干部和养老经办中心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发生在报销涉农领域费用报销环节。
(3)柞水信合工作人员贪污涉农资金案,发生在金融机构给村民代理发放环节。
(4)杏坪镇枣树坪村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是发生在给村民领取发放环节。
二、通过以上具体案件特点的分析,可以归纳出在涉农资金发放过程发生犯罪的原因:
1、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受到扭曲。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全社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社会风气越来越浓。在精神文明的发展难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完全同步的情况下,个别干部的思想观念随之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扭曲。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一味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损人利己等价值观,在他们眼里,当官就能发财,当官就是为了挣更多的钱。于是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仅有的权力,损公肥私、大肆贪污挪用公共财物,逐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给部分干部创造了获取不义之财的机会。我县是山区县,各项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村民还不能及时的、全面的了解国家扶贫政策,涉农资金发放程序还无法做到全程公开。只有镇村部分和扶贫工作有关的少数干部掌握着涉农资金发放信息,从而为少数干部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使得干部的行为失去了群众的监督。
3、涉农资金管理部门缺乏沟通乏力,把关不严。
从以上4起案子来看都发身在资金发放环节,县财政部门只负责支付资金,不负责资金的具体发放,涉农资金发给谁,是否符合条件,发多少,都由民政局说了算。而县民政局往往只对下级报送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批,至于钱拨付到镇民政办后,村民是否收到,收到多少钱无从得知。财政部门对代发银行是否将代发资金发放到位,也未曾知晓,这几个部门的信息无法相互传达,导致信息不对称,造成县民政局对资金真实发放及使用情况不掌握,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人胆子越来越大,失去了监督,最终走向了犯罪。
4、涉农资金运行制度不健全。
在涉农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一套严格的发放监管制度。无论任何人只要拿着发放对象的陕西信合一折通,就可以在银行轻易领到钱,没有人去审核发放对象是否具有资格。在发放过程中,有些民政主管部门按政策向基层乡镇民政部门拨付涉农资金,但对基层乡镇民政部门如何发放这些款物和物资却不闻不问,即便是下访检查,也是看一下基层所提供的报表或数据,而不是实地核实发放对象。由于涉农资金发放面广,救济对象居住偏远,涉农资金由银行直接发放后,这部分钱没有经过财政所或只给财政所报个总数字没有细化名单,乡镇领导不在过问,而县财政局又鞭长莫及,只能抽查,这样就很难发现问题。
三、涉农资金领域防范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首先应培养涉农资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淡化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被赋予一定的权力,执行公务,服务国家和人民。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很多人管理意识比较强,而服务意识比较弱。这种思想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树立民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有利于权力的正确行使。应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进行权力观和义务观教育、专项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要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廉洁奉公,公正执法。
(二)改革和完善涉农资金运行制度,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监督和制约。一是要努力健全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对一些权力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的重要业务环节,对现有作业流程、作业方式进行全系统改革,科学地进行内部权力分解和职能划分,建立全新的业务管理体制。二是要研究降低高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使民政救济资金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要借助现代高科技、信息化技术,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涉农资金政策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扩大查处涉农领域犯罪案件的社会影响面,鼓励人民群众勇于检举揭发,积极向政法部门举报,以此来拓宽案源渠道。
(四)加大对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以打促防。在侦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从重、从快办理贪污、挪用、受贿、侵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与涉农资金相关的犯罪案件。
要彻底保证将涉农资金完全发放到村民手中,必须依靠多个部门乃至全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监督,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预防打击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薛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