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法律法规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即无权力。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有权源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方为依法行政。违法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或确认违法。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
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法律法规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即无权力。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有权源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方为依法行政。违法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或确认违法。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侵权纠纷,判决确认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
周某修建有两间门面房,位于镇雄县某集镇,租与他人用于经营。2016年4月9日,该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参与的工作组,以周某拒绝出示相关建房手续为由,用水泥砖块在周某的门前砌了一道三层砖高的砖墙,并将剩余砖块堆放在此处。原告周某于2016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该镇人民政府在没有向其下发任何通知和文件的情况下,由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多个部门以土地监察为名,用水泥砖将其门面房房门堵住的行为系暴力执法行为,妨害了其家人正常的通行权,严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同时影响了门面承租人正常的经营权益,请求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用水泥砖将其门面房房门堵住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由被告诚恳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诉讼中,经本院协调,被告镇政府于2016年12月20日将砖块清理运走。审理中,被告镇政府陈述,其行政行为系行政强制。
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法律法规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即无权力。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有权源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方为依法行政。被告镇政府事前未向原告送达过任何行政决定或其它文书,审理中,针对其用水泥砖块砌堵原告周某的门面房”的行政强制行为,也未能提供其行政强制的权源依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未能提供其对原告进行行政强制的事实证据,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行政行为系违法行政。原告周某请求判决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成立;原告要求被告诚恳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因其不能陈述5万元如何计算而来,其门面房系租与他人经营,其也不能提供由于被告的行政行为而导致租房人拒付、少付租金或其赔偿租房人相关损失的证据,故原告对其赔偿请求举证不能。因在诉讼中被告方已经主动将堆砌砖块清理运走,主动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故对原告的该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至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否造成租用房屋的实际经营者相关损失的问题,在本案中不属原告的主张范围。据此,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行政诉讼法律规定,镇雄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驳回了原告周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作者: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徐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