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姬红强)为了确保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条款中的内容,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 通过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权
本网讯(姬红强)为了确保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条款中的内容,制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
通过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实行权利义务告知,依法保障了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羁押人员及时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享有要求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使其明白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在改变强制措施时,告诉相关人员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诉讼活动的义务。使每一名被羁押人员都能够了解和享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