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法院裁判文书100%上网,接受群众监督

2017-04-27 15:41:39 152
伽师县人民法院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将应该公开的裁判文书在公开的互联网法院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伽师县人民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司法公开工作重点内容,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明确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并有
  伽师县人民法院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将应该公开的裁判文书在公开的互联网法院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伽师县人民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司法公开工作重点内容,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明确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并有正当理由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调解结案的案件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予以在互联网上公布,生效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要达到100%,让司法审判权得以阳光运行,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维护,实现了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为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抓好抓实,年初制定出台了《伽师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项目、公开标准和推进措施,并在法院门户网站和县法院局域网,均设置了汉语、维吾尔语裁判文书专栏,对所有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予以在互联网上公布,把裁判文书上网比例纳入量化考核,以准确、全面地评价法官及法院的业绩,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不仅有力地督促了法官自觉提升业务能力、快速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而且还加强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地预防了司法审判工作中的腐败行为。
  
  (阿布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