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新草案对今后西安市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违规者罚款500元。 新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
5月8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新草案对今后西安市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违规者罚款500元。
新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西安市明确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长安区韦曲、郭杜街道,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草案》关于燃放时间也更加明确,此前规定在相关区域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现在则缩短为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五期间和正月十五每日7点至22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对此大多数人表示赞同。
西安市民:“肯定了,禁放当然好。现在空气污染这么严重的情况下,就应该减少燃放的时间,或者根本就不要燃放。”
而对于西安市全面禁放,一些人也表示担忧,像婚丧嫁娶之类的事情,是否能特例特办,大家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西安市民:“我觉得结婚这类的喜事,直接禁止了也不好。如果要放的话,可以规定先去备案,备案了然后再燃放。”
西安市民:“结婚还是也不要放了,你可以换成电子炮这种的啊,又有气氛,又不会造成污染,多好的。”
《草案》还规定了,在空气污染二级以上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对此,市民的看法也不一。
西安市民:“罚款500元,我觉得太多了,罚少一点比较好吧。”
西安市民:“这种事情不是罚款能够禁止的,应该以教育为主。有的人不在乎钱,人家1000也要放,你能咋?”
西安市民:“我觉得应该罚,不罚款的话就不会有什么效果,别人可以完全不遵守。”(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