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是新形势下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依法维护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规范。该《十个严禁》的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提高
《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是新形势下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依法维护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规范。该《十个严禁》的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从提高工作成效、规范执行行为出发,成立以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伽师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执行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教育。伽师县人民法院从提高接受群众监督和案件申请人了解掌握《十个严禁》内容出发,充分利用伽师县人民法院法院门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廊电视和诉讼服务中心LED屏反复滚动播放,同时,还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优势,及时将“十个严禁”的内容对外向社会公众公开。
强化社会监督。从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依法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出发,对外公布了伽师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举报邮箱,举报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当事人及公众举报。
强化纠错问责。由审管办负责,对已结的执行案件进行质量把关,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纠错。由审务督查室与监察室负责,及时查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十个严禁”落地生根。(孙维存)